市各县、区旅发委(局)、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文化和旅游部等26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737号)转发给大家,请大家认真对照学习,贯彻落实好失信联合惩戒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737号)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